信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信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值班制度》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5-09-01 14:45:16 来源:市安监局
信安监管〔2015〕138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重新修订的《信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值班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5年9月1日
信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值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局值班工作,切实提高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的相关要求规定,结合安全监管的工作特点,特做如下规定。
一、值班安排
值班包括夜班、白班和带班三类,分别要求如下:
1、夜班。由除局领导之外的其他在岗男同志按顺序(顺序附后)轮换进行,主要负责当日夜间的值班工作。每班自当日下班时间至次日上班时间。值班地点为局值班室(西关行政办公区,下同)。
2、白班。白班包括工作日白班和休息日白班。工作日白班由应急中心在岗工作人员担任;休息日白班由在岗男同志按顺序轮换进行(顺序附后),主要负责双休日和节假日期间白天的值班工作,值班时间为正常的工作时间。值班地点为局值班室。
3、带班。局领导按天实行全天带班制,负责当日白班和夜班期间的各类突发、紧急事项的协调处理工作。
二、值班人员职责
1、来电处理。及时接听和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做好有关的来电内容、办理情况的记录工作。
2、来访接待。认真接待公务来访和群众人访、信访人员,接待工作要讲究文明礼貌,使用文明用语,并按要求积极妥善地处理好相关事宜。
3、应急处理。负责突发和应急事件的处置和报告工作,负责协调处理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等领导机关安排的急办事务。
4、卫生保洁。负责值班期间值班室的内务整理和卫生清扫。
节假日期间的值班人员要对县区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并在每天下午16时将当日值班情况向上级(省安全监管局)上报;协调科要在节假日最后一天把假期全市安全生产情况汇总后上报。
三、值班事务处理程序
1、事故报告处理程序。值班人员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要迅速核实事发地点、事故原因、事故名称、事故人员伤亡人数和事故报告人等基本信息,并完整记录后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同时通知有关科室和人员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带班领导视事故情况,采取应急措施,并负责现场处置和各渠道信息报送报告工作。
2、值班公务处理程序。值班人员在接到上级及其它有关部门须我局处理的有关事务的通知后,应按下列程序妥善处理:(1)完整记录电话内容。具体包括:来电来访时间,来电来访单位、人员及联系方式,来电来访事由,办理时限和具体要求等,能够当即解决的事项应当即解决。(2)凡遇重要事项和复杂情况须立即报告带班局领导,带班领导要及时到位,涉及科室业务的须及时通知相关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3)原则上值班人员要及时办结经办事项,若遇事故比较复杂,涉及多个部门,值班期间按渠道移交,不得拖着不办或压着不转。
四、其它要求
1、坚守岗位。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擅离岗位,严格禁止由非局机关工作人员替代值班。值班人员因故互相自愿换班的,须事前书面报办公室备案,特殊情况下也可事先口头备案,但事后须及时补办书面备案手续。
2、严格交接班。交班前,值班人员应认真清扫值班室卫生,收好文电和有关资料,按规定填写值班日志,并将当天值班情况在微信平台上发布。交接班时,要当面细告本班的未尽事宜,如实填写交接班记录,确保无缝对接。
3、联络畅通。值班人员严禁因私事占用值班电话线路,带班领导带班期间不得离开中心城区和过量饮酒并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五、责任追究
局监察室要不定期对值班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抽查,对违反值班规定不按时到岗、中途离岗、脱岗以及遇紧急事件未按要求处理的,在全局范围内通报,责令当事人作出深刻检查,并取消当事人本年度评先树优资格。对违反本规定并造成不良后果和社会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六、本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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