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工商局2015年第三期典型违法广告公告
添加时间:2016-01-04 10:49:06 来源:市工商局
近期,信阳市工商局在对媒体广告发布情况监测中,发现部分广告发布严重违规违法,现将典型违法广告公告如下:
一、芯宝精制冠心软胶囊药品广告。该广告属于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处方药广告,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违反了《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四条、第十条第三项、第十三条第一款、《广告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第四项、《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
二、葛洪牌桂龙药膏药品广告。该广告多画面内容,宣称“适合一体多病,多病缠身”、“重复用药,多药同服”、“副作用危害健康,久治不愈的中老年患者”等,以葛洪养生苑专题访谈形式,患者来电咨询,明星斯琴高娃、张铁林的形象和名义来夸大宣传治愈率和有效率,并与其他药品的功效进行比较,明示或者暗示包治百病、适合所有症状。违反《广告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十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
三、灵仙片治骨病药品广告。该广告以治疗骨病、风湿病康复报告会专题节目的形式发布广告,夸大产品功能主治和适应证,虚假宣传,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十条第一项、第十三条第一款,《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
四、国药陆陆通药品广告。该广告违法表现为国药陆陆通,药品广告中必须标明药品的通用名称等,不得在媒介变相发布。非处方药广告必须同时标明非处方药专用标识(OTC)。药品广告不得与其他药品的功效和安全性进行比较。采用尖端纳米提取技术浓缩而成的陆陆通,药品广告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含有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利用国家机关、著名表演艺术家王刚、专家季主任、患者形象作证明,以新闻报道专题节目著名主持人尚林发布广告。违反了《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十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十三条第一款、《广告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第四项、《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
上述广告严重违反了《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嫌夸大宣传,属于严重的典型违法广告,现予以公告。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使用和购买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以及接受医疗服务时,要辨明广告的真实性,理性消费,以免上当受骗。信阳市工商局将继续严厉打击利用消费者、患者和专家名义或形象作证明的广告;宣传治愈率,保证功效的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夸大宣传的化妆品广告;夸大诊疗效率,保证治愈的医疗服务广告及其他各类严重违法广告。 以上典型违法广告,凡涉及到的相关发布媒体,要立即停止发布,工商部门将依据广告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一、芯宝精制冠心软胶囊药品广告。该广告属于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处方药广告,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违反了《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四条、第十条第三项、第十三条第一款、《广告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第四项、《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
二、葛洪牌桂龙药膏药品广告。该广告多画面内容,宣称“适合一体多病,多病缠身”、“重复用药,多药同服”、“副作用危害健康,久治不愈的中老年患者”等,以葛洪养生苑专题访谈形式,患者来电咨询,明星斯琴高娃、张铁林的形象和名义来夸大宣传治愈率和有效率,并与其他药品的功效进行比较,明示或者暗示包治百病、适合所有症状。违反《广告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十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
三、灵仙片治骨病药品广告。该广告以治疗骨病、风湿病康复报告会专题节目的形式发布广告,夸大产品功能主治和适应证,虚假宣传,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十条第一项、第十三条第一款,《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
四、国药陆陆通药品广告。该广告违法表现为国药陆陆通,药品广告中必须标明药品的通用名称等,不得在媒介变相发布。非处方药广告必须同时标明非处方药专用标识(OTC)。药品广告不得与其他药品的功效和安全性进行比较。采用尖端纳米提取技术浓缩而成的陆陆通,药品广告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含有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利用国家机关、著名表演艺术家王刚、专家季主任、患者形象作证明,以新闻报道专题节目著名主持人尚林发布广告。违反了《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十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十三条第一款、《广告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第四项、《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
上述广告严重违反了《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嫌夸大宣传,属于严重的典型违法广告,现予以公告。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使用和购买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以及接受医疗服务时,要辨明广告的真实性,理性消费,以免上当受骗。信阳市工商局将继续严厉打击利用消费者、患者和专家名义或形象作证明的广告;宣传治愈率,保证功效的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夸大宣传的化妆品广告;夸大诊疗效率,保证治愈的医疗服务广告及其他各类严重违法广告。 以上典型违法广告,凡涉及到的相关发布媒体,要立即停止发布,工商部门将依据广告法律、法规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