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信阳市春华路(北段)道路新建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添加时间:2016-08-11 08:00:00 来源: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信发改城市〔2016〕347号 |
项目名称 |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信阳市春华路(北段)道路新建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审批类别 | 普通 |
许可内容 | 你单位《关于呈报〈信阳市春华路(北段)道路新建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信城管执法〔2016〕143号)文件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推动构建和谐社会。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信阳市春华路(北段)道路新建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为信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信阳市浉河区,琵琶路以北,春晓路 以南区域,为规划建设中的次干道路。具体西南起申城大道,东北至工区路。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该项目新建道路全长约562米,面积21174平方米(其中车行道16130平方米,人行道3754平方米,绿化带1290平方米);综合管廊长度约520米。综合管廊断面尺寸为B*H=3.5*3.15米。主要建设内容为: ⑴道路交通工程:道路平面、纵断面、横断面布置,路 基路面及软土基处理,路缘石、无障碍、公交站点等附属工程及交通工程。 ⑵综合管廊工程:综合管廊工程、电力工程、电信工程、 给水工程,预留中水管线管位。 ⑶排水工程:雨水管线工程、污水管线工程。 ⑷预留燃气管线管位。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185.87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投资。 六、该项目建设工期为17个月。 七、项目法人须在勘察、设计、建筑、安装、设备及监理等环节委托具有相应招投标代理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须在规定媒介发布,并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和报告招标情况。 八、审批该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信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出具的《关于办理春华路(北段)道路新建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项目规划路由的复函》(信规函〔2016〕26号)、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关于春华路(北段)道路新建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函》(信国土资函〔2016〕43号)、信阳市环境保护局浉河分局出具的《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申请表》(备案号为信环浉备〔2016〕04号)、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过的《信阳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信发改环资能审〔2016〕009号)、河南省工程咨询中心出具的《关于〈信阳市春华路(北段)道路新建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豫咨城市〔2016〕76号)等相关支持性附件。 九、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项目审批机关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项目法人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设计单位编制和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委批复后,列入年度投资计划。 十一、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应当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信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16-07-27 |
许可截止期 | 0000-00-00 |
许可机关 |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当前状态 | 0 |
地方编码 | 411500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6-08-11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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