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的行政处罚
添加时间:2019-12-11 10:15:52 来源: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2019041111072541794703 |
处罚名称 | 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新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未经卫生行政部门竣工验收已投入使用等案 |
处罚类别1 | 警告 |
处罚类别2 | |
处罚事由 | 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新建(1、新建 ;2、改建;3、扩建)的X射线影像诊断(1、X射线影像诊断;2、介入放射学;3、核医学;4、放射治疗)工作场所,未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已投入使用。 |
处罚依据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第(六)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处罚结果 | 完全履行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4-11 |
处罚机关 | 信阳市浉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当前状态 | 正常(或空白) |
地方编码 | 464000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0000-00-00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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