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美家乐实业有限公司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添加时间:2019-11-06 08:00:00 来源: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信浉)食药监 食罚【2019】7号 |
处罚名称 | 信阳美家乐实业有限公司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
处罚事由 |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信阳美家乐实业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500322304728J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周峰 |
处罚结果 | 1、处10000元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4.8元;罚没款共计10004.8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1905-07-11 |
处罚机关 | 信阳市浉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当前状态 | 0 |
地方编码 |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9-11-06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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