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蔓乡旅游有限公司(田铺大塆伴手礼店)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添加时间:2017-11-09 08:00:00 来源: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新)食药监食罚决字[2017] 34号 |
处罚名称 | 新县蔓乡旅游有限公司(田铺大塆伴手礼店)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屌中屌、狼心狗肺丸、熊心豹子胆等共计287瓶 |
处罚事由 | 2017年6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在货架上发现有屌中屌、狼心狗肺丸、熊心豹子胆等52个品种糖果共计287瓶(详见扣押物品清单),上述产品外包装显示规格200克,生产日期20160820,有效期至20170910,未见产品配料表、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因上述商品已经预先定量包装并制作在一定容器中,定性上述产品为预包装食品。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新县蔓乡旅游有限公司(田铺大塆伴手礼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523MA3XBKAR1P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赵亮 |
处罚结果 |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屌中屌、狼心狗肺丸、熊心豹子胆等共计287瓶; 2、并处5000.00元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8-10 |
处罚机关 | 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当前状态 | 0 |
地方编码 | 411523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7-11-09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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