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河南五岳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的批复
添加时间:2017-11-16 15:56:47 来源: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信环审[2017]67号 |
项目名称 | 河南五岳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 |
审批类别 | 普通 |
许可内容 | 五岳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西南部殷棚乡境内,工程主要为河南电力系统承担调峰、填谷、兼有承担系统的调频、调相、黑启动、紧急事故备用。项目性质属新建。工程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及发电厂房等4 部分组成。上水库利用牢山寨北坡筑坝成库,主要建筑物有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库岸防护及库周帷幕防渗体,库底东南墙布置上水库进/出水口建筑物;本工程下水库利用已建成的五岳水库,主要建筑物有挡水建筑物、泄洪建筑物、输水发电系统等。输水发电系统布置于牢山寨顶峰与五岳水库西支沟库尾之间的山体内;发电厂房由地下建筑物和地面建筑物组成。上水库正常蓄水位347.5m,死水位311.5m,调节库容942万m3;下水库正常蓄水位89.184m,死水位77.884m,正常蓄水位时的库容9600万m3;输水系统总长2051m,电站年设计发电量8.71亿kw.h,装机总容量1000MW,拟装机台数4台,单机容量为250 MW。工程所在流域为淮河流域的寨河流域。 工程建设及运行中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照环评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减少工程占地引起的植物破坏;合理安排施工爆破方式、数量、时段,禁止在主要保护动物繁殖期进行爆破;加强对施工区域古树名木保护,实行施工全过程跟踪管理;加强施工人员教育,严禁出现捕杀和采摘野生动植物的行为;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迹地进行陆地植物生态恢复,营造水库岸带湿地植物生态系统。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碎石料加工废水及混凝土拌和冲洗废水应分别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洞室施工废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各施工场地;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于机修和车辆冲洗;基坑排水应进行混凝处理,处理后废水用于施工场地降尘;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活污水生化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场地绿化、施工区周边林地灌溉和道路洒水。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设备处理后用于区域绿化和灌溉用水。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通知》、《河南省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暂行规定》和信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生态环境建设体系蓝天行动计划的通知》等省市扬尘控制规定,碎石加工系统采取密闭车间、旋风式除尘器和布袋式除尘器二级除尘方式,工程混凝土拌和系统采用袋式除尘装置,运输道路采取路面养护和洒水措施控制。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限速、禁止夜间运输和安装移动隔声屏等降噪措施后,确保施工期各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施工运输沿线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五)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施工期临时建筑拆除和移民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垃圾收集后运至光山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施工期废油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运处理。营运期和移民安置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六)做好移民安置环境保护工作。需结合当地自然条件和土地资源条件,合理选择移民安置区及生产方式,加强集中安置地生态保护、水土流失防治、水环境保护、污水处理与垃圾处置等措施。落实搬迁复建工程环保措施。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河南新华五岳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522MA3X54XF36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17-10-13 |
许可截止期 | 0000-00-00 |
许可机关 | 信阳市环境保护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空白) |
地方编码 | 411500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7-10-18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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