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息县中原钢结构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钢结构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添加时间:2017-11-16 15:43:30 来源: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信环审[2017]64号 |
项目名称 | 息县中原钢结构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钢结构 项目 |
审批类别 | 普通 |
许可内容 | 项目性质属新建。项目租赁河南远方包装有限公司厂内西侧空地实施建设,项目租赁面积3568m2,建设厂房2880m2,喷漆房288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房、喷漆房、办公宿舍、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建成后年钢结构10000吨。主要生产工艺:下料、组对、焊接、矫正、焊接、抛丸、喷漆、成品等;主要设备:剪板机、折变机、数控切割机、电焊机、无气喷涂机等。 项目外排污染物需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营运期无生产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息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澺河。 (2)废气: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施工工地必须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和“两禁止”。项目营运期焊接烟尘采取2台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1台固定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同时焊接车间强制通风;抛丸产生的粉尘采取袋式除尘器除尘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喷漆工序产生的漆雾采取“漆雾过滤纸+玻璃丝棉+等离子光氧一体机”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项目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100m卫生防护距离内禁止建设集中居住区、医院、学校等敏感区。 (3)噪声:对对剪板机、折变机、数控切割机、电焊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安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 (4)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合理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废钢丸、焊渣、废油漆桶、滤尘等一般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漆渣、废过滤纸及玻璃丝棉、废稀释剂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临时贮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设。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危险废物临时储存车间、化粪池、污水管线等为重点污染防治区,采取防渗防腐措施,重点防渗区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进行防渗设计。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息县中原钢结构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528MA40QUJX94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17-10-10 |
许可截止期 | 0000-00-00 |
许可机关 | 信阳市环境保护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空白) |
地方编码 | 411500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7-10-13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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