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阳市鑫磊页岩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年产1.8亿块(折合标砖)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
添加时间:2016-12-13 08:00:00 来源: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信环审〔2015〕39号 |
项目名称 | 关于信阳市鑫磊页岩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年产1.8亿块(折合标砖)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 |
审批类别 | 普通 |
许可内容 |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本项目属于改扩建,位于信阳市浉河区十三里桥乡十三里桥村九斗组,距离S224省道约50m。项目占地45.4亩,主要建设内容:建设三座隧道窑和一条生产线,配套建设顶车、存坯房、原料库房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全厂页岩制品总生产能力为1.8亿块/年(折合标砖)。项目于2010年3月开工建设,2013年8月投入试生产。项目实际总投资45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 信阳市环境保护局于2009年2月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信环审〔2009〕24号),于2013年8月下达了试生产通知书(编号:2013-10)。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治理措施:采取封闭措施防治页岩破碎、混料工段产生粉尘;对粉煤灰等原料堆场设置顶棚、四周设有抑尘网等;对取土场、运输道路及厂区采取洒水抑尘;焙烧工段产生的废气引入干燥窑余热利用后由排潮口排放。(二)废水治理措施:无生产工艺废水产生,少量生活污水综合利用。(三)噪声治理措施:采取厂房屏蔽,隔声、减震等措施。(五)生态保护措施:页岩开采采取即用即采,边开采边整治等措施。 三、信阳市环境监测站对该项目的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气: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监测结果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29620-2013)要求。(二)厂界噪声: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三)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四)环境管理检查:公司由总经理负责全厂环保管理工作,环保档案保管完善。 四、验收结论及后续要求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原则上同意项目正式生产。项目生产以后应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页岩采区生态保护及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及时恢复地表植被,做好矿山排水,减少水土流失;页岩矿山开采完毕,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土地进行综合整治或生态恢复。(二)加强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保证环保设施稳定运行。(三)信阳市环境监察支队、信阳市环境保护局浉河分局负责该项目运营期的环境监管工作。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信阳市浉河区鑫磊页岩制品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502670056409W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15-03-05 |
许可截止期 | 0000-00-00 |
许可机关 | 信阳市环境保护局 |
当前状态 | 0 |
地方编码 | 411500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6-12-13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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