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信阳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
添加时间:2016-12-13 08:00:00 来源: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信环审〔2015〕73号 |
项目名称 | 关于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信阳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 |
审批类别 | 普通 |
许可内容 |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本工程属于改扩建,位于信阳市平桥区平桥大道南侧十八里村。二期工程总占地面积105000m2,主要建设内容:污水处理主体工程、辅助设施工程、中水工程,配套管网;污水处理规模10万m3/d,处理工艺 “改良型氧化沟工艺 +混凝沉淀过滤”,处理后的尾水其中3万m3/d经中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进入华豫电厂作为循环冷却补充水,7万m3/d外排进入浉河。工程实际总投资3789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4万元。 2009年1月,原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对《信阳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信阳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豫环审[2009]14号),2014年7月,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批准了该项目试运行(豫环评试〔2014〕111号)。2014年10受河南省环保厅委托,信阳市环保局批准了该项目延期试生产(信环评试〔2014〕21号),2015年5月,信阳市环保局批复了《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信阳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变更报告》(信环审〔2015〕54号)。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主要是恶臭气体,采取卫生防护、厂区绿化等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二)废水:工程产生的冲洗废水通过厂区内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三)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四)固体废物:塑料等杂物、曝气沉砂池产生的泥沙收集后送往信阳市城市垃圾填埋场填埋;活性污泥脱水后送往信阳市城市污泥处置厂进行处理。 三、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对该工程的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水:二期工程外排废水中监测因子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石油类、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总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色度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限值。(二)废气:氨、硫化氢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限值要求。(三)厂界噪声: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四)总量:二期工程废水中COD、氨氮排放总量满足信阳市环保局对本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五)固体废物:该公司对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进行了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六)环境管理检查:(1)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环保日常管理工作;制定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由专人负责;公司设有环保化验室,负责日常废水的监测工作。(2)按照规范建设废水排放口,并安装了流量、COD、氨氮在线监测系统。(3)环境风险事故措施落实情况: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指挥系统。 四、验收结论及后续要求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原则上同意工程正式投入使用。项目营运以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污染治理设施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外排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二)信阳市环境监察支队、信阳市环境保护局平桥分局负责该项目运营期的环境监管工作。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411500100009146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15-07-13 |
许可截止期 | 0000-00-00 |
许可机关 | 信阳市环境保护局 |
当前状态 | 0 |
地方编码 | 411500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6-12-13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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