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责任有限公司信阳市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
添加时间:2016-12-13 08:00:00 来源: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信环审〔2015〕79号 |
项目名称 | 关于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责任有限公司信阳市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 |
审批类别 | 普通 |
许可内容 |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本项目属于新建,位于信阳市平桥区十八里庙的信阳市污水处理厂内西南部。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一套100t/d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配套建设湿污泥储运系统、污泥稀释池、污泥调理系统、污泥脱水车间等。项目于2013年8月开工建设,2015年1月投入试生产。项目实际总投资3502.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9万元。 信阳市环境保护局于2012年7月审批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信环审〔2012〕56号),2013年7月批复了项目变更分析报告(信环函〔2013〕41号),2015年3月下达了本项目试生产通告(信环评试〔2015〕3号)。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主要是压滤间产生的清洗水、压滤废水和生活废水,该废水排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系统。(二)废气:主要为恶臭气体,采取负压收集,经酸、碱洗涤塔处理后,由20米高排气筒排放。(三)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螺旋输送机、装载机等。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四)固体废物:产生的干化污泥,暂时送往信阳市垃圾填埋场,待华新水泥协同处理生活垃圾项目投入运行后,拟送至华新水泥有限公司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理。 三、信阳市环境监测站对该项目的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气:监测因子氨、硫化氢排放浓度、排放量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二)厂界噪声:昼、夜间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三)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四)环境管理检查:公司成立有环境管理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定了环保管理制度。四、验收结论及后续要求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原则上同意项目正式投入生产。项目生产以后应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处理后污泥监测工作。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合理处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二)加强废气收集及处理。提高生产车间恶臭气体收集率,专人负责、定期维护废气处理设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411500100009146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燕炜 |
许可决定日期 | 2015-07-24 |
许可截止期 | 0000-00-00 |
许可机关 | 信阳市环境保护局 |
当前状态 | 0 |
地方编码 | 411500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6-12-13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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