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阳市福泰商砼有限公司年产50万方商砼搅拌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
添加时间:2016-12-13 08:00:00 来源: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信环审〔2015〕67号 |
项目名称 | 关于信阳市福泰商砼有限公司年产50万方商砼搅拌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 |
审批类别 | 普通 |
许可内容 |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属于新建,位于信阳市工业城,东临弘运大道,西距石武高铁约200m。项目占地面积20615 m2,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年产50万m3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配套建设办公楼、宿舍楼等公辅设施。项目于2012年4月开工建设,2014年12月投入试生产。实际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2万元。 信阳市环境保护局于2011年9月审批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信环审〔2011〕73号),于2014年12月下达了试生产通知(信环评试〔2014〕28号)。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治理措施:搅拌机、骨料斗、水泥仓、粉煤灰仓采用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皮带输送机设置封闭罩,砂、石原料堆场采取半封闭措施,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二)废水治理措施:无生产工艺废水产生,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城市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三)噪声治理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等措施。(四)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 三、信阳市环境监测站对该项目的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气: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标准限值要求。(二)厂界噪声:昼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夜间不生产)。(三)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四)环境管理检查:公司由总经理负责全厂环保管理工作,环保档案保管完善。 四、验收结论及后续要求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原则上同意项目正式生产。项目生产以后应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二)信阳市环境监察支队、信阳市信阳工业城环境保护局负责该项目运营期的环境监管工作。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信阳市福泰商砼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50058032537XF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魏晓华 |
许可决定日期 | 2015-06-16 |
许可截止期 | 0000-00-00 |
许可机关 | 信阳市环境保护局 |
当前状态 | 0 |
地方编码 | 411500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6-12-13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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