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阳科美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万m2无机保温防火复合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
添加时间:2016-12-13 08:00:00 来源: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信环审〔2015〕122号 |
项目名称 | 关于信阳科美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万m2无机保温防火复合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 |
审批类别 | 普通 |
许可内容 |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信阳市上天梯产业集聚区矿业大道北侧,项目占地20亩,主要建设内容:坯料球磨车间、喷雾干燥车间、粉料仓、压机车间、釉料球磨车间、联合车间,成品仓库等,生产能力为年产80万m2无机保温防火复合板。项目于2014年5月开工建设,2015年9月投入试生产。实际总投资5211.9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1.48万元,占总投资的6.5%。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辊道窑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经21m高排气筒排放;喷雾干燥车间产生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水膜除尘”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排放;磨边车间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收集后由16m高排气筒排放。原料堆场采取密闭等措施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二)废水:生产废水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外排。(三)噪声:采取了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四)固体废物: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收尘灰等固体废物回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三、信阳市环境监测站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气:磨边车间、干燥塔外排废气中颗粒物,干燥塔、辊道窑外排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辊道窑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氟化物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级标准;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二)厂界噪声:昼间、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三)固体废物:均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 (四)环境管理检查:公司成立了环保领导小组,制定有相关环境管理制度。 四、验收结论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原则上同意项目通过验收,可正式投入生产。生产期间企业应加强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未经环保部门同意,该项目的各项配套环保设施不得擅自停运,更不得擅自拆除。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信阳科美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500689702554K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陈延新 |
许可决定日期 | 2015-12-11 |
许可截止期 | 0000-00-00 |
许可机关 | 信阳市环境保护局 |
当前状态 | 0 |
地方编码 | 411500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6-12-13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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