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山县城第二水厂工程初步设计的 批复
添加时间:2016-06-13 16:46:20 来源: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信发改设计〔2016〕220号 |
项目名称 | 罗山县城第二水厂工程 |
审批类别 | 普通 |
许可内容 | 罗山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罗山县城第二水厂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罗发改投资[2016]34号)文件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我委信发改城市[2016]77号文件批复精神,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工程初步设计及依据专家意见提交的修改设计。 二、核定设计规模和内容:新建净水厂1座,设计规模核定为近期(2020年)日供水5万m3/d、远期(2030年)日供水8万m3/d,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网格絮凝斜管沉淀池、F滤池、清水池、送水泵房及配电间、反冲洗泵房、加氯加药间、回收水池、排泥池、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综合楼及其他配套附属建筑,新增离心清水泵、变配电、加氯机、化验、机修、自控及仪表等设备;新建和改造供水管网32945米,其中:新建供水管网32105米(DN600球墨铸铁管3715米,DN500球墨铸铁管5234米,DN400球墨铸铁管1139米,DN300球墨铸铁管11964米,DN200球墨铸铁管9437米,DN600钢管229米,DN500钢管80米, DN300钢管167米,DN200钢管140米)、改造供水管道840米;改扩建加压泵站1座,设计规模核定为近期(2020年)日供水0.7万m3/d、远期(2030年)日供水1万m3/d,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清水池、加压泵房、管理用房,改造原有加压泵房为机修间和仓库。 三、原则同意净水厂厂址选在罗山县城灵山大道南段以东、龙山干渠以西、沪陕高速连接线以北、龙兴东路以南处;同意加压泵站在罗山县产业集聚区工业三路与江淮路交叉口东北角原址上进行改扩建;净水工艺方案采用“管道混合+网格絮凝+斜管沉淀+F滤池+二氧化氯消毒”处理方案,出厂水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原则同意设计推荐的厂区总平面布置方案,施工图设计时,应按总体建设规划进一步优化总平面布置并做好深度处理设施和远期预留用地的控制。 四、原则同意水源采用石山口水库的地表水,采用分层取水竖井取水。罗山县政府应加快实施罗山县石山口水库至县城输水工程,确保本工程建成后的原水需求。 五、原则同意初步设计的供水管网服务范围:罗山县城北外环路以南、沪陕高速公路以北、振兴大道以西、西外环路以东区域。 六、原则同意供水管网的布置方案和管径选择,施工图设计时,管道设计应按照城市规划进一步优化。供水管道穿越河道、公路的设计方案应经水利、公路主管部门认可。 七、建(构)筑物的结构设计应根据地质详勘报告并本着安全、经济的原则进一步优化。 八、有关环保、消防、劳动安全卫生等设计,在施工图设计时依据规范进一步完善。 九、工程总概算核定为10428.19万元。 请接文后抓紧合理安排工期,尽快组织施工,以利工程早日建成,发挥投资效益。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罗山县发展改革委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组织机构代码 | 空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16-05-17 |
许可截止期 | 0000-00-00 |
许可机关 | 信阳市发改委 |
当前状态 | 正常(空白) |
地方编码 | 411500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6-06-13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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