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山县马湾大桥新建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添加时间:2016-05-13 14:55:01 来源:
你委和光山县交通运输局报来《关于申报2016年光山县马湾大桥新建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光发改[2015]215号)已收悉。根据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有关要求,结合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16年光山县马湾大桥新建工程实施方案的审查意见》(信交计〔2016〕41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主要技术标准
项目位于光山县县城Y033线南部,跨越小潢河,有路无桥。新建桥梁上部结构:23孔20米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下部结构:桩柱式墩台,钻孔灌注桩基础。桥梁全长466.02米,全宽7.5米,净宽6.5米,两侧防撞护栏各宽0.5米。
公路技术等级三级,桥梁设计荷载等级:公路-Ⅱ级,设计洪水频率:1/100.
二、项目估算投资
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为1362.32万元。
三、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四、项目法人及其他
项目法人为光山县交通运输局;请抓紧编制工程施工图设计,尽快报市交通运输局审批。
建设过程要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五、项目的招投标
该项目采取委托招标的形式,要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招标;招标过程要主动接受行政监督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招标情况报我委和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六、本文件有效期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两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批复机关申请延期。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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