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山县罗陈S338-周湾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添加时间:2016-05-13 14:49:56 来源:
你委和光山县交通运输局报来《关于申报光山县罗陈S338-周湾公路改建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光发改[2016]35号)已收悉。根据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有关要求,结合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光山县罗陈S338-周湾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查意见》(信交计〔2016〕80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主要技术标准
项目起于光山县罗陈乡S338线,止于周湾,路线全长1㎞。项目按三级公路标准改建,设计时速30㎞/h。路基宽7.5m,路面宽6.5m,两侧土路肩各宽0.5m。路面结构:22㎝厚水泥混凝土面层+16cm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6cm厚级配碎石底基层。路面混凝土弯拉强度不小于4.5Mpa。
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Ⅱ级。设计洪水频率:路基1/25。
二、项目估算投资
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为119.79万元。
三、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四、项目法人及其他
项目法人为光山县交通运输局;请抓紧编制工程施工图设计,尽快报市交通运输局审批。
建设过程要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五、项目的招投标
该项目采取委托招标的形式,要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招标;招标过程要主动接受行政监督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招标情况报我委和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六、本文件有效期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两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批复机关申请延期。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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