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信阳市中心城区配套排污管网新建及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添加时间:2016-08-11 08:00:00 来源: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信发改城市〔2016〕364号 |
项目名称 |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信阳市中心城区配套排污管网新建及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审批类别 | 普通 |
许可内容 | 你单位《信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呈报信阳市中心城区配套排污管网新建及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信城管执法函〔2016〕87号)文件及有关材料收悉。为完善信阳市中心城区配套污水管网设施建设,综合改善中心城区水体环境,依据《信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以及《信阳市中心城区污水工程专项规划》(2011-2020),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信阳市中心城区污水系统现状,实施信阳市中心城区配套排污管网新建及改造工程,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服务功能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信阳市中心城区配套排污管网新建及改造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为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选址。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信阳市中心城区规划区域内的浉河区、平桥区、羊山新区、信阳高新区。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新建及改造配套排污管网319.832公里,其中新建排污管网308.391公里,改造排污管网11.441公里;建设服务范围为信阳市中心城区规划区域内的浉河区、平桥区、羊山新区、信阳高新区。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匡算总投资109264.6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投资。 五、建设期限。该项目建设工期为5年。 请据此向有关部门申请相关手续,并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工作的依据,不作为征地及拆迁的依据,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本批复有效期两年。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信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16-08-01 |
许可截止期 | 0000-00-00 |
许可机关 |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当前状态 | 0 |
地方编码 | 411500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6-08-11 |
备注 |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信阳市南湾污水提升泵站工程项目
建议书的批复
下一篇: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光山县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
(第一批)实施方案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