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信阳市公交中心枢纽站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添加时间:2016-08-11 08:00:00 来源: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信发改城市〔2016〕352号 |
项目名称 |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信阳市公交中心枢纽站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审批类别 | 普通 |
许可内容 | 你单位《关于请求对〈信阳市公交中心枢纽站项目建议 书〉审批的请示》(信交〔2016〕348号)文件及有关材料收悉。信阳市公交中心枢纽站项目是我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规划的重要场站,是市政府2016年“十件实事” 之一,启动信阳市公交中心枢纽站建设项目,是提高城市公共交通能力,落实公交优先战略,满足人民群众生活的需要。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信阳市公交中心枢纽站。 项目建设单位为信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二、项目选址。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羊山新区新十一大道与新三十六大街交叉口区域。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信阳市公交中心枢纽站,规划用地面积约71.04亩,总建筑面积21676平方米,主要建设维修车间、调度中心、服务中心、油气站、充电站、停车场、附属设施等基础设施。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匡算总投资为6529.83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信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单位。 五、建设期限。该项目建设工期为3年。 请据此抓紧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节能及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手续,并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依据,不作为征地及拆迁的依据,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本批复有效期两年。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信阳市交通运输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16-07-28 |
许可截止期 | 0000-00-00 |
许可机关 |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当前状态 | 0 |
地方编码 | 411500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6-08-11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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