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基地(固定刑场)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添加时间:2016-03-29 18:22:49 来源:信阳市发改委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基地(固定刑场)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信发改投资〔2016〕67号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你单位 “关于司法警察训练基地(固定刑场)立项的请示”
(信中法〔2016〕22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为改善市中院司法警察训练条件,依法、安全、文明、规范地执行死刑,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项目选址位于浉河区游河乡出山店村与乔庙村交界处。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执行用房和附属用房,总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00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自筹。
请据此文抓紧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并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同时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项目招标方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招标方案报我委审批。
此复。
2016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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