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阳师范学院31#、32#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 核准的复函
添加时间:2016-03-29 18:09:57 来源:市发改委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信阳师范学院31#、32#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
核准的复函
信发改社会〔2016〕113号
关于信阳师范学院31#、32#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
核准的复函
信发改社会〔2016〕113号
信阳师范学院:
你院《关于申请核准信阳师范学院31#、32#学生宿舍楼项目的函》(信院函〔2016〕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通知如下:
一、为改善学生住宿条件,满足学院发展的需要,同意你院新建31#、32#学生宿舍楼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信阳市长安路信阳师范学院内。
三、按照国家现行标准,结合你校实际,同意你校学生宿舍楼工程总建筑面积8800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200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五、依据《河南省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办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六、招标方案:由你院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市指定媒体上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附件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信市国用〔2005〕第21019号);《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申请表》(信环浉备〔2016〕03号);《信阳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信发改环资能审〔2016〕020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项目核准机关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16年3月16日
附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信阳师范学院31#、32#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投资估算(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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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重要设备及材料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其他 | ||||||||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信阳工程建设信息网》 《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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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委托招标方式) |
信阳市诚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2016年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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