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潢川经济开发区东方世家配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小区红线外)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 批 复
添加时间:2016-03-29 18:00:19 来源:信阳市发改委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潢川经济开发区东方世家配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小区红线外)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
批 复
信发改城市〔2016〕136号
你单位《关于〈潢川经济开发区东方世家配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小区红线外)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潢开经字〔2016〕001号)文件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潢川经济开发区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改善区域内居民居住条件,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潢川经济开发区东方世家配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小区红线外)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项目单位为潢川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位于开发区东方花园C区三角宗地,该小区南至纬七路,北邻向阳路。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潢川经济开发区东方世家配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小区红线外)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规模为配套建设14m宽道路111.54m;配套建设d500雨水管道206m;配套建设di400的HDPE通用增强型网状结构壁污水管494m,d800Ⅲ钢筋混凝土“ F”型接口污水管394m;配套建设照明用12m 120W LED单臂路灯4套。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16.48万元,资金来源为潢川经济开发区自筹。
五、该项目建设工期为9个月。
六、项目法人须在勘察、设计、建筑、安装、设备及监理等环节委托具有相应招投标代理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须在规定媒介发布,并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和报告招标情况。
七、审批该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河南潢川经济开发区 规划建设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41151潢开201600001号)、潢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管理局出具的《潢川经济开发区东方世家项目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红线外)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潢开国土资〔2016〕1号)、潢川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申请表》(备案号为潢环备〔2016〕35号)、河南潢川经济开发区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关于潢川经济开发区东方世家项目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红线外)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的审查意见》(潢开保办〔2016〕03号)、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过的《信阳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信发改环资能审〔2016〕031号)、河南省工程咨询中心出具的《关于〈信阳市潢川经济开发区东方世家项目配建公租房(小区红线外)配套基础设施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豫咨城市〔2016〕29号)等相关支持性附件。
八、项目法人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九、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项目审批机关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应当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1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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