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山县豢龙巷•王祠堂棚户区改造项目(小区红线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
添加时间:2016-03-29 17:59:07 来源:信阳市发改委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光山县豢龙巷·王祠堂棚户区改造项目(小区红线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
信发改城市〔2016〕135号
光山县发展改革委:
你单位《关于呈报光山县豢龙巷·王祠堂棚户区改造项目(小区红线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资金申请报告的请示》(光发改字〔2016〕55号)文件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省发改委通知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光山县豢龙巷·王祠堂棚户区改造项目(小区红线内)(该项目投资65074.03万元,建设安置住房934套,总建筑面积325230平方米。属政府投资项目,2016年责任目标68套。);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符合《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原则同意你委报送的资金申请报告。
二、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光山县城司马光东路北侧,一环路以西,第一小学以东。
三、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光山县豢龙巷·王祠堂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小区红线内)配套道路、给水、排水、污水、垃圾、电力、燃气、绿化等公用设施,其中:新建小区内道路面积2630m2;配套供水管道总长0.61km;污水管道总长0.65km,设置4个化粪池;雨水管道总长0.58km;电力电缆排管1.5km,箱式变压器9台;燃气管道0.90km;小区内的安防系统。
四、该项目建设工期为15个月。
五、该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193.77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
六、项目建设要符合国家有关节能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定标准,突出安全可靠、经济实用,满足基本的使用功能。
七、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等相关规定要求,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1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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