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山县望月新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小区红线外)配套市政设施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添加时间:2016-03-29 17:56:14 来源:信阳市发改委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光山县望月新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小区红线外)配套市政设施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信发改城市〔2016〕133号
光山县发展改革委:
你单位《关于呈报光山县望月新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小区红线外)配套市政设施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光发改字〔2016〕52号)文件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光山县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区域内居民居住条件,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光山县望月新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小区红线外)配套市政设施。
项目单位为光山县官渡河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官渡河产业集聚区工业三路西侧。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光山县望月新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小区红线外)配套市政设施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相关道路、给水管道、雨污水管道、供电工程、燃气工程及绿化工程,其中: 新建红线外宽度为29m的道路约1.16km,给水管1.335km,其中主管道长1.16km,预埋管长度为0.175km;污水管道1.36km,其中主管道长1.16km,预埋管长0.2km,管径为DN400;雨水管道总长2.255km,其中雨水干管长度为1.255km,预埋管长度为0.2km,雨水口连接管0.8km;电力电缆排管2.2km;通信电缆排管2.2km;燃气管道2.67km;垃圾转运站1座,设计转运规模为30吨/日。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517.69万元,资金来源为光山县官渡河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自筹。
五、该项目建设工期为15个月。
六、项目法人须在勘察、设计、建筑、安装、设备及监理等环节委托具有相应招投标代理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须在规定媒介发布,并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和报告招标情况。
七、审批该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光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 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选字第411522201600003号)、光山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光山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光山县望月新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程单独实施的小区红线外联接基础设施用地预审意见的函》(光国土资预审字〔2016〕07号)、光山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光山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光山县望月新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单独实施的小区红线外联接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光环审字〔2016〕04号)、 光山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出具的《关于对光山县2016年度望月新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相关情况的审查意见》(光住保〔2016〕4号)、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过的《信阳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信发改环资能审〔2016〕029号)、河南省工程咨询中心出具的《关于〈光山县望月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小区红线外)配套市政设施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豫咨城市〔2016〕39号)等相关支持性附件。
八、项目法人可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九、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项目审批机关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应当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1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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