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山县豢龙巷•王祠堂棚户区改造项目 小区红线外联接基础设施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添加时间:2016-03-29 17:57:14 来源:信阳市发改委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光山县豢龙巷·王祠堂棚户区改造项目
小区红线外联接基础设施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信发改城市〔2016〕134号
光山县发展改革委:
你单位《关于呈报光山县豢龙巷·王祠堂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小区红线外联接基础设施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光发改字〔2016〕56号)文件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光山县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区域内居民居住条件,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光山县豢龙巷·王祠堂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投资65074.03万元,建设安置住房934套,总建筑面积325230平方米。属政府投资项目,2016年责任目标68套。)小区红线外联接基础设施。
项目单位为光山县人民政府紫水街道办事处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光山县司马光东路北侧,一小东侧,一环路东西两侧。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光山县豢龙巷·王祠堂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小区红线外联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相关道路、给水管道、雨污水管道、供电工程、燃气工程及绿化工程,其中:配套建设红线宽度为23.5m的道路116.08m,红线宽度为17m的道路216.57m,红线宽度为10m的道路170.39m;配套桥梁2座;配套建设给水管道1.19km;配套建设污水管道1.035km;配套建设雨水管道0.78km;配套电力排管0.53km;配套照明电缆0.65km;配套通信电缆排管0.56km;配套燃气管道1.365km。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516.15万元,资金来源为光山县财政自筹。
五、该项目建设工期为15个月。
六、项目法人须在勘察、设计、建筑、安装、设备及监理等环节委托具有相应招投标代理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须在规定媒介发布,并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和报告招标情况。
七、审批该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光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411522201600004号)、光山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光山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光山县豢龙巷·王祠堂棚户区改造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函》(光国土资预审字〔2016〕06号)、光山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光山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光山县豢龙巷·王祠堂棚户区改造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光环审字〔2016〕05号)、 光山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出具的《关于对光山县2016年度豢龙巷·王祠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相关情况的审查意见》(光住保〔2016〕5号)、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过的《信阳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信发改环资能审〔2016〕029号)、河南省工程咨询中心出具的《关于〈光山县豢龙巷·王祠堂棚户区改造项目(小区红线外)配套市政设施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豫咨城市〔2016〕38号)等相关支持性附件。
八、项目法人可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九、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项目审批机关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应当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1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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