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县县城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添加时间:2016-03-29 17:37:54 来源:信阳市发改委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新县县城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信发改城市[2016]16号
新县发展改革委:你单位《关于呈报新县县城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新发改〔2016〕12号)文件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新建城区的供水难题,完善新县县城的供水管网系统,提高新县城区的供水保障能力,实现城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原则同意建设新县县城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
项目单位为新县自来水公司。
二、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县县城规划区域。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该工程建设内容为改造和新增供水管网70.645公里,其中改造16.825公里,新增53.820公里。对新县县城潢河路、向阳路、龙泉路、南畈路及香山西路16.825公里现状配水管网进行改造,铺设朝阳路、康畈路、疾控中心巷、周冲河路、南畈路、工业路、滨河大道、叶林大道、健康二路及潢河路配水管网53.820公里。
四、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1570.02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
五、该项目建设工期为2年。
六、项目法人须在勘察、设计、建筑、安装、设备采购及监理等环节委托具有相应招投标代理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须在规定媒介发布,并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和报告招标情况。
七、审批该项目的相关附件分别是: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城选字第A2015031号)、 新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新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对新县县城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项目用地审查意见的函》(新国土函〔2015〕44号)、信阳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信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新县县城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信环审〔2015〕135号)、信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印发的《关于对新县县城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信城管执法〔2016〕5号)、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过的《信阳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信发改环资能审〔2016〕001号)、河南省工程咨询中心出具的《关于< 新县县城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豫咨城市〔2015〕329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项目审批机关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九、项目法人可依据本批复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施工许可、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审批机关申请延期。在审批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16年1月8日
上一篇:关于息县龙湖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小区红线内)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
下一篇:关于信阳市羊山新区天一美家D区公租房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