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将淮滨县兴盛养鸡场等3家违法单位列入环境违法黑名单的通知 信环文[2015]149号
添加时间:2016-01-19 16:39:48 来源:市环保局
信环文[2015]149号
淮滨县环保局、新县环保局、市环保局平桥分局:
为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经研究,市环保局决定将淮滨县兴盛养鸡场等3家违法单位列入环境违法“黑名单”(详见附件),并在主要媒体公开曝光违法事实和整改要求。
你局要督促列入环境违法“黑名单”单位做好环境违法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按要求整改到位;对拒不落实整改要求的,将实施挂牌督办等行政措施。
列入环境违法“黑名单”企业完成整改任务后,及时向环保部门提交撤出“黑名单”的书面申请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经市环保局核查确认后,予以撤出“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列入环境违法“黑名单”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二0一五年七月十六日
列入环境违法“黑名单”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存在问题 | 整改要求 | 整改时限 |
1 |
淮滨县兴盛养鸡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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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淮滨县环保局已对该企业下达整改通知(淮环限纠字【2015】003号),但该企业未落实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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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停止生产使用;2、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3、未经“三同时”验收不得恢复生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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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 |
2 | 平桥区明港东方牧源养猪场 |
没办理任何环保审批手续;猪粪猪尿未经处理直排(通过场外排污沟直接进入三里桥河,造成三里桥河淤满猪粪);病死猪直接抛入场外池塘;防疫用过的废药瓶、药袋等直接倾倒入场外池塘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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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停止生产使用;2、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逾期不能依法获取“环评”审批文件,予以搬迁或取缔;3、消除三里桥河及池塘污染;妥善处置病死猪及畜禽防疫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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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月 |
3 | 河南省松光民爆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新县公司 | 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设并长期违法生产。 | 1、停止生产;2、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3、未经“三同时”验收不得恢复生产。 |
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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