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信阳大河旅行社信阳市中山路门市部违规经营的行政处罚
添加时间:2019-08-29 16:59:52 来源: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浉旅罚决字〔2019〕第06号 |
处罚名称 | 关于对信阳大河旅行社信阳市中山路门市部违规经营的行政处罚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
处罚事由 | 行程单住宿标准中出现“准”二星字眼,误导旅游者。 |
处罚依据 | 《旅游法》第九十七条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信阳大河旅行社信阳市中山路门市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410482********1024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杨丹丹 |
处罚结果 | 1.责令改正; 2.处以5000元和负责人杨丹丹1000元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0000-00-00 |
处罚机关 | 浉河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当前状态 | |
地方编码 |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9-08-29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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