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政办〔2015〕124号
添加时间:2015-10-09 09:22:33 来源: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四)加强商务诚信建设。一是加强企业产品质量诚信建设。进一步完善企业质量信用记录,以企业征信系统平台为依托,建立健全企业产品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建立合同履约备案制度、守合同重信用和质量诚信等级评价企业公示制度。加强食品、药品和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和流通等环节信用管理,完善食品、药品和农产品安全溯源体系,及时披露食品、药品企业恶劣失信信息,建立严重失信违法者市场退出制度。二是加强企业经营服务诚信建设。实行经营者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大力推行“明码实价”,建立价格诚信数据库,完善经营者价格诚信信息披露发布制度。完善企业环保、安全生产等信用记录,建立健全税务信用信息数据库。披露企业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信息,增强企业自主创新意识。推行企业环境行为信用信息公开,建立企业污染防治、环境治理、社会监督方面的评价标准。开展企业拖欠职工工资、欠缴基本社会保险费等典型失信案件集中曝光活动,监督企业履行社会义务,增强社会责任感。三是优化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扩大金融信用记录覆盖面,增强金融诚信意识,规范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行为,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打击非法集资、金融欺诈、恶意逃废债务、保险诈骗等行为。
(五)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建立医疗服务承诺制度,完善药品价格、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开展诚信医院建设活动。建立教育机构和科研等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档案,完善信用记录,打击学术不端、论文抄袭、考试作弊等失信行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制度,打击侵犯专利、盗版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失信行为。加快建立社会保险、城乡低保、保障性住房、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领域诚信制度,推动社会保障信息公开,严厉惩戒失信行为。建立律师、公证员等司法从业人员诚信承诺制度,推进法律服务工作者诚信执业。建立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及执业(职业)人员信用记录,制定信用信息披露制度,充分发挥工商联、妇联、共青团等社团组织作用,引导企业利用信用信息平台为企业发展服务。
(六)加强褒奖诚信、惩戒失信联动机制建设。一是完善奖惩制度。加大对诚实守信者物质奖励、媒体宣传和政策支持力度,营造守信光荣的良好氛围,让守信者处处受益。综合运用市场性、行政监管性、行业自律性、司法性等惩戒手段对失信者进行惩罚,不定期组织发布失信人员被执行名单、企业产品质量“黑红榜”、企业环境信用评价“黑红榜”、“AA”级信用企业名录,使其“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全方位提高失信成本,努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二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重点在许可准入、用地审批、环评审核、认证管理、专利申请、财税扶持、政府采购、科技奖励、评先评优、社保监管、人事考试、信用评级、通关退税、品牌培育、商标注册、招投标管理、工程建设、就业等方面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各金融机构在贷款投放、上市融资、发债融资、投保审核、保费标准、利率差别化优待等方面加强互联互通,联动奖惩。
(七)加强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和监管。一是积极推动信用信息产品的广泛应用。制定政府部门使用信用报告指南,明确政府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的领域及方式,推动政府部门在市场准入、招投标、政府采购、资格(质)审核认定、专项资金安排、保障房分配、外来务工人员入户等重点领域率先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提供第三方信用机构评估报告。研究出台鼓励社会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的政策措施,引导企业积极运用信用评级、信用保险、商业保险理赔等服务产品扩大信用交易,鼓励个人扩大信用消费。
培育和引进信用服务机构,建立健全信用产品和服务创新机制,推动市场相关各方面自发、自觉地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二是建立完善社会信用服务组织体系。逐步建立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和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互为补充、信用信息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相辅相成的社会信用服务组织体系,满足全社会多层次、多样化、专业化的信用服务需求。建立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记录档案,依法查处提供虚假信息、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行为,为信用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八)大力推动信用法制建设。以信用信息管理、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征集应用、信用服务行业监管等为重点,加快推进全市信用制度建设,把健全信用制度体系作为重要基础性工作。抓紧研究出台全市公共信息管理、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行业信用信息征集、评估、查询、公示、监管等规范性文件。
(九)加强诚信文化宣传教育。把诚信文化建设摆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位置,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图书、互联网、手机信息等媒介的作用,弘扬诚信文化、普及信用知识、褒扬诚实守信先进典型,揭露失信行为,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氛围。注重文化引领,推进诚信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大力开展诚实守信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等活动。积极开展“诚信活动周”、“诚信兴商宣传月”等多种形式的的信用公益活动。将诚信情况作为推荐、评选全国、全省和全市文明单位、道德模范的重要标准。大力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在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高等教育院校以及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及企事业单位人员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普及诚信文化知识,弘扬中华诚信文化,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让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通过持续努力打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推动诚信建设贯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过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也要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尽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领导机构,完善工作机制,统筹人力、物力、财力,解决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较为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体系。
(二)加强协调配合。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和履行部门工作职责紧密结合起来,深入研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有关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推进、协调、督促等职责,协调解决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安排,成立机构或明确专人,切实负责好本部门、本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基础性工作。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相互沟通交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努力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
(三)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督查和考核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研究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年度工作绩效评价办法,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相关责任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通报制度,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县、区和部门进行表彰,对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县、区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8日印发
2015年10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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