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刘文友销售未取得肥料登记证的肥料产品的行政处罚
添加时间:2017-05-05 15:49:38 来源: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潢农(肥料)罚{2017}2号 |
处罚名称 | 销售未取得肥料登记证的肥料产品案 |
处罚类别1 | 警告、罚款 |
处罚类别2 | |
处罚事由 | 2017年3月28日,潢川县农业局执法人员对肥料市场进行检查,在白店乡首集刘文友门市部洋丰复合肥直销处发现店内堆放包装为湖北金正大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谱华章三铵肥料,执法人员初步发现该肥料养分标识违规。4月1日,经农业局执法人员对涉案肥料查询湖北省农业厅网站公布的肥料登记证公告(九),发现该肥料冒用他公司登记证号生产,属未取得登记证情况下生产的肥料产品。 |
处罚依据 |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刘文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411526690168249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413024********5730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处罚结果 | 当事人刘文友已于2017年4月28日将罚款缴纳至潢川县行政事业收费大厅。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4-28 |
处罚机关 | 潢川县农业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或空白) |
地方编码 | 411526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7-05-05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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