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明安无照从事煤球销售行为的处罚决定
添加时间:2018-01-03 08:00:00 来源: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罗工商质监罚决字[2018]57号 |
处罚名称 | 关于刘明安无照从事煤球销售行为的处罚决定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
处罚事由 | 无照从事煤球销售 |
处罚依据 |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刘明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413028********7213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处罚结果 | 二、没收违法所得22元;三、罚款2878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12-10 |
处罚机关 | 罗山县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当前状态 | 0 |
地方编码 | 411521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8-01-03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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