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的要求,向人社局报送相关书面材料
添加时间:2018-08-02 08:00:00 来源: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罗人社监察罚字[2018]第003号 |
处罚名称 | 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的要求,向人社局报送相关书面材料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
处罚事由 | 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的要求,向人社局报送相关书面材料。 |
处罚依据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河南省合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400770897600G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处罚结果 | 处罚款12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5-11 |
处罚机关 | 罗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当前状态 | 0 |
地方编码 | 411521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8-08-02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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