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县粮油购销总公司张庄库点仓储建设项目备案确认书
添加时间:2016-08-29 11:37:20 来源: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豫信淮滨物流[2015]11085 |
项目名称 | 淮滨县粮油购销总公司张庄库点仓储建设项目 |
审批类别 | 备案 |
许可内容 | 项目编号:豫信淮滨物流[2015]11085 企业名称:淮滨县粮油购销总公司 经核查,你单位申请备案的淮滨县粮油购销总公司张庄库点仓储建设项目,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本)》之规定。,准予备案。备案内容如下: 一、建设地点:淮滨县张庄乡 二、建设主要内容:该项目建设砖混结构,散装平房仓一座,建筑面积1458平方米,仓容为7500吨的粮库;配套“四合一”储粮技术和设备;购置配套容重器、水分测定仪、硬度测定仪、地磅、输送机、清粮机、取样器、通风机、分样选筛等设备15台(套);该项目建成后,可承接国家粮食储备任务,进一步拓展粮油加工产业链,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建设起止年限:2015年05月 至 2015年12月 四、总 投 资:300万元 ,其中: 企业自筹150万元, 国内银行贷款0万元, 其它资金150万元。 备案机关盖章 2015年06月18日 备注: 1、企业持本备案确认书办理土地、规划、环评、能评、施工许可(开工报告)等项目开工前依法依规所需的全部手续。 2、备案内容系企业自行填写,备案机关仅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进行了审查,对其他内容应由相关机关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 3、符合备案办法第十六条、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此备案确认书自动失效。 4、此备案确认书自出具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若项目在有效期内已开工建设,备案确认书在两年后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经备案机关同意可延长一年 5、此备案确认书必须打印制作,不得人工填写,不得涂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淮滨县粮油购销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411527000001220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蔡学田 |
许可决定日期 | 2015-06-18 |
许可截止期 | 2015-06-18 |
许可机关 | 淮滨县发改委 |
当前状态 | 正常(空白) |
地方编码 | 411527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6-06-18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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