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中央储备粮信阳直属库新建中心检化验楼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添加时间:2017-05-02 16:25:33 来源: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信环审〔2017〕17号 |
项目名称 | 中央储备粮信阳直属库新建中心检化验楼项目 |
审批类别 | 普通 |
许可内容 | 本项目性质属改扩建农产品检化验室。项目总建筑面积1615m2,不设地下室;主体工程建设一栋三层化验楼,配套给排水。新购置仪器设备22台(套),检验项目主要为粮食的容重、色泽、气味、硬度、水分、过氧化值、加热试验、含皂量等指标。项目外排污染物需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村民拉走肥田,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运营期,营运期化验废水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过渡期生活污水,市政污水管网配套前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职工食堂)+地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5m3/d),同时企业自建污水管道引至东侧约200m处的无名河;市政污水管网配套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信阳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施工期,应加强监管,采取低扬尘施工工艺、施工材料堆存点设置围挡、易起尘材料采取密闭存储、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营运期废气主要是原料粉碎产生的粉尘,粉碎量较小,经化验室阻挡后外排量较小。 3、施工期,采取合理选择施工时间及施工地点,加强管理等措施;营运期,对粉碎机、砻谷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清单进行控制。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中央储备粮信阳直属库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17-01-24 |
许可截止期 | 0000-00-00 |
许可机关 | 信阳市环境保护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空白) |
地方编码 | 411500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7-05-02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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