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羊山新区南京路办事处民乐居委会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添加时间:2017-05-02 16:24:06 来源: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信环审〔2017〕1号 |
项目名称 | 羊山新区南京路办事处民乐居委会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 |
审批类别 | 普通 |
许可内容 | 项目属于新建,位于信阳市羊山新区南京路办事处。项目占地84.46亩,总建筑面积128000m2,其中住宅总建筑面积111000m2,其他配套用房建筑面积17000m2,道路面积13553m2,地下建筑面积13000m2。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位于新十八大街东侧,主要建设内容为5栋18层住宅楼(建筑面积51200m2)、1栋2层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800m2);二期位于新十八大街西侧,主要建设内家为10栋住宅楼(1栋31层,4栋18层,5栋11层,建筑面积76000m2)。项目配套停车场、小区道路、供电、给排水等公用服务设施。项目实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粉尘、噪声、振动、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1)废水:周边污水管网配套前,小区生活污水经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6-1996)表4一级标准后外排;周边污水管网配套后,生活污水经配套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6-1996)表4三级标准后经城市污水管网进入信阳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2)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三)合理规划泵房、风机、配电设施、污水处理站、垃圾收集点,油烟废气集中排放口等配套公辅设施,防止设施运行对周围敏感点造成不利影响。(四)在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建立与公众的交流平台,加强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的合理环境诉求。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信阳市羊山新区南京路街道办事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17-01-03 |
许可截止期 | 0000-00-00 |
许可机关 | 信阳市环境保护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空白) |
地方编码 | 411500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7-05-02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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