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阳市鑫鼎矿业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膨润土精细加工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
添加时间:2016-12-13 08:00:00 来源: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信环审〔2014〕100号 |
项目名称 | 关于信阳市鑫鼎矿业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膨润土精细加工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 |
审批类别 | 普通 |
许可内容 |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本项目属于新建,厂址位于信阳市平桥区五里店街道办事处凤台村,312国道北侧,浉河西边约300米处。项目占地面积10亩,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年产6000吨商品膨润土粉生产线,配套建设磨粉车间、设备间、办公室等。项目实际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 信阳市环境保护局于2014年3月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信环审〔2014〕12号),于2014年7月下达了项目试生产通知书(信环评试〔2014〕16号)。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治理措施:项目废气主要是粉尘,雷蒙磨粉尘防治主要采取布袋除尘,除尘器四周设置围壳;粉磨车间加装门帘等措施;采取加高晾晒物料堆场,有风天气对堆体表面进行覆盖等措施降低粉尘无组织排放。 (二)噪声治理措施:对雷蒙磨、破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三、信阳市环境监测站对该项目的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气:验收监测期间,粉尘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二)厂界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三)固体废物:员工办公垃圾收集后送至凤台村垃圾收集点由相关部门统一清运;少量生活污水排入旱厕用作周边农田肥料。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 (四)环境管理检查:公司总经理负责全厂环保管理工作,环保档案保管完善。 四、验收结论及后续要求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原则上同意项目正式生产。 信阳市环境监察支队、信阳市环境保护局平桥分局负责该项目运营期的环境监管工作。 五、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该项目可以正式投入生产。不经环保部门同意,该项目的各项配套环保设施不得擅自停运,更不得擅自拆除。 六、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本批复意见送信阳市环境保护局平桥分局。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信阳市鑫鼎矿业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5036973140922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14-12-04 |
许可截止期 | 0000-00-00 |
许可机关 | 信阳市环境保护局 |
当前状态 | 0 |
地方编码 | 411500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6-12-13 |
备注 |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关于信阳市大营微粉有限公司2×30万吨/年矿渣微粉生产线(二期30万吨/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
下一篇:关于信阳亿隆全盛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印刷工业园建设项目印刷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