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查验供格证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案
添加时间:2018-11-20 08:00:00 来源: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息)食药监食罚〔2018〕239号 |
处罚名称 | 未查验供格证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案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
处罚事由 | 未查验供格证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且拒不改正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西亚和美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息县丽宝广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411528000009837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潘保成 |
处罚结果 | 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11-16 |
处罚机关 | 息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当前状态 | 0 |
地方编码 | 411528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8-11-20 |
备注 |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息县张陶乡世纪华联百货店未查验供格证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案
下一篇: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