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与青岛昌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投资合作框架协议
添加时间:2017-12-15 15:30:00 来源:
12月14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袁钢会见了昌盛日电华中区域公司总经理李大伟、运营副总姜延波、河南省公司副总经理朱旭凯一行。双方本着“协作共赢、共同发展、高效创新”的原则,签署了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为青岛昌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与我区持续合作、加快发展、携手共进续写新篇。
袁钢表示,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在诚信合作的基础上,围绕战略合作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加强沟通、推进合作,制定相应措施,确保合作顺利进行。
根据框架协议,青岛昌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将利用企业自身行业信息和技术优势,在浉河区华新水泥废弃矿山和工厂屋顶、柳林乡车站村、谭家河乡金华村投资两亿元,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积极搞好华新水泥光伏发电项目区内光伏扶贫发展规划及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