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科大中医皮肤病医院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案
添加时间:2018-11-01 11:20:44 来源: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信浉)食药监食罚(2018)149号 |
处罚名称 | 信阳科大中医皮肤病医院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案 |
处罚类别1 | 没收非法财物 |
处罚类别2 | 罚款 |
处罚事由 | 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 |
处罚依据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三)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信阳科大中医皮肤病医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350301********113X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游建火 |
处罚结果 |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9-26 |
处罚机关 | 浉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或空白) |
地方编码 | 411502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8-10-09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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