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追靓女子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案
添加时间:2016-04-13 09:46:00 来源: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信浉)食药监药罚【2016】1号 |
处罚名称 | 对信阳追靓女子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的行政处罚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处罚事由 | 该公司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信阳追靓女子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502744052129Y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413001********0526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许静 |
处罚结果 | 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6-04-11 |
处罚机关 | 信阳市浉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或空白) |
地方编码 | 411502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6-04-13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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