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奎佳食品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
添加时间:2020-11-26 12:42:09 来源: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信浉市监食药罚〔 2019 〕 56 号 |
处罚名称 | 信阳市奎佳食品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 |
处罚类别1 | |
处罚类别2 | 罚款 |
处罚事由 | 未按规定对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信阳市奎佳食品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5022795700667N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413023********0012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处罚结果 | 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0-12 |
处罚机关 | 信阳市浉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或空白) |
地方编码 | 411502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9-10-16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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