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百家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虎头山分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添加时间:2019-11-06 08:00:00 来源: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信浉)市监食罚【2019】15号 |
处罚名称 | 信阳百家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虎头山分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
处罚事由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信阳百家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虎头山分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502079441481E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井正芳 |
处罚结果 | 1.没收违法所得13元。2.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合计罚没款50013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1905-07-11 |
处罚机关 | 信阳市浉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当前状态 | 0 |
地方编码 |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9-11-06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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