浉河区政策法规

信阳市浉河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省发改委 人行郑州中心支行 省编办关于在行政管理事
添加时间:2016-06-15 17:47:49   来源:浉河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浉信用办〔2016〕3号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金牛物流集聚区: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化建设,推进全区在行政管理事项和公共服务中推广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加快完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市发展改革委、人行信阳市中心支行、市委编办联合转发了《省发改委 人行郑州中心支行 省编办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意见的通知》(信发改财金〔2015〕475号,以下简称《意见》)。为确保《意见》贯彻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成员单位及金牛集聚区要结合本系统工作职责,参照市、区发展改革委的做法,制定本系统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办法(市发展改革委已以信发改财贸[2016]36号文,下发了《信阳市发展改革系统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办法》,相关文件在“信用信阳”网站下载),在《意见》发布之前,已制定的相关文件,要结合《意见》进行完善修订,并于2016年5月31日前将正式文件报送至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
二、各成员单位及金牛集聚区要研究确定在本系统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企业信用记录、信用报告的具体事项清单,并于2016年5月31日前将填好的《XXX系统使用信用信息具体事项清单登记表》(附件1)电子档发至邮箱。
三、各成员单位及金牛集聚区要树立大局意识,把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企业信用记录、信用报告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分季度按附件2内容对使用情况和结果进行统计,每季度末将电子档发至邮箱。
四、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及金牛集聚区要在每季度末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可从“信用信阳”或“信阳浉河”网站下载)
 
联系人:聂迎春          李夏璐
电  话:0376-6761316    0376-6652305  
邮  箱:xysxyb@163.com
地  址:浉河区发改委
    
    附件:1.XXX系统使用信用信息具体事项清单登记表(样表).docx
                2.XXX系统使用信用信息统计表(样表).docx
 
 
 
  信阳市浉河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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