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昊达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后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案
添加时间:2018-06-07 08:00:00 来源: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豫信息交执罚字(2018)第300021号 |
处罚名称 | 息县昊达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后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案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
处罚事由 | 在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后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 |
处罚依据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息县昊达运输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528MA444A1X3M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彭明昌 |
处罚结果 | 3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3-18 |
处罚机关 | 息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 |
当前状态 | 0 |
地方编码 | 411528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8-06-07 |
备注 | 豫S58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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