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永顺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添加时间:2018-06-07 08:00:00 来源: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豫信息交执罚字(2018)第400009号 |
处罚名称 | 周口市永顺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
处罚事由 | 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周口市永顺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6007906471825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刘建友 |
处罚结果 | 1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4-04 |
处罚机关 | 息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 |
当前状态 | 0 |
地方编码 | 411528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8-06-07 |
备注 | 豫PX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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