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
添加时间:2019-07-01 08:00:00 来源: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豫信息交执罚(2019)1000060号 |
处罚名称 | 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
处罚事由 | 2019年06月19日23时20分,姜波驾驶豫QF1328车辆,从罗山县周党到息县工业园新区二标段运输泥结石 ,途径S337线息县罗淮路流动治超点时,未按照超限检测指示标志和执法人员的指挥接受超限检测,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有询问笔录等为证。 |
处罚依据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驻马店市长志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721MA44FYK34Y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李爱琴 |
处罚结果 | 以上事实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证据看,你(单位)的违法行为属一般违法行为,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6-28 |
处罚机关 | 息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 |
当前状态 | 0 |
地方编码 | 411528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9-07-01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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