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永江羽毛有限公司“羽毛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涉嫌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案
添加时间:2017-08-28 08:00:00 来源: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潢环罚决字〔2016〕第17号 |
处罚名称 | 河南永江羽毛有限公司“羽毛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涉嫌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案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
处罚事由 | 河南永江羽毛有限公司“羽毛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保设施已建成但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已正式投入使用 |
处罚依据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河南永江羽毛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526706757451D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程永江 |
处罚结果 | 已履行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6-10-28 |
处罚机关 | 潢川县环境保护局 |
当前状态 | 0 |
地方编码 | 411526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7-08-28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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