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仕华置业有限公司“东方世家商住小区”建设项目违反“三同时”案
添加时间:2017-07-25 08:00:00 来源: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空 |
处罚名称 | 潢川县仕华置业有限公司“东方世家商住小区”建设项目违反“三同时”案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
处罚事由 | 东方世家商住小区建设项目(1#-5#楼、1#商铺,建筑面积28793.61平方米)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2012年10月擅自开工建设,2015年12月建成。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潢川县仕华置业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526090432252p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易仕华 |
处罚结果 | 已履行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3-17 |
处罚机关 | 潢川县环境保护局 |
当前状态 | 0 |
地方编码 | 411526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7-07-25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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