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潢川县江家集镇杜营村民委员会的行政处罚
添加时间:2017-03-21 08:58:44 来源: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潢水罚决字〔2016〕第11号 |
处罚名称 | 潢川县江家集镇杜营村民委员会(杜营新型农村社区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案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
处罚事由 | 潢川县江家集镇杜营村民委员会杜营新型农村社区生产建设项目未按照潢川县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潢水行许字〔2016〕7号),逾期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二第二款、第五十七条。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潢川县江家集镇杜营村民委员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彭帮友 |
处罚结果 | 未履行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6-12-26 |
处罚机关 | 潢川县水利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或空白) |
地方编码 | 411526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7-03-20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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