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浉河区谭家河乡鸿宇连锁超市销售农药(氧乐果)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芹菜)案
添加时间:2018-09-26 08:00:00 来源: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信浉)食药监食罚〔2018〕147号 |
处罚名称 | 信阳市浉河区谭家河乡鸿宇连锁超市销售农药(氧乐果)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芹菜)案 |
处罚类别1 | 没收违法所得 |
处罚类别2 | 免责 |
处罚事由 | 销售农药(氧乐果)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芹菜)案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信阳市浉河区谭家河乡鸿宇连锁超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411502MA43KOMW86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411502********9319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王健 |
处罚结果 | 没收违法所得;免责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9-19 |
处罚机关 | 浉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当前状态 | 0 |
地方编码 | 411502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8-09-26 |
备注 |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信阳市浉河区芝心烘焙蛋糕房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案
下一篇:董合品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