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浉河区锦春园幼儿园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案
添加时间:2018-10-09 08:00:00 来源: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信浉)食药监食罚[2018]157号 |
处罚名称 | 信阳市浉河区锦春园幼儿园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案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
处罚事由 | 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信阳市浉河区锦春园幼儿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413023********6029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王丽君 |
处罚结果 | 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9-27 |
处罚机关 | 浉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当前状态 | 0 |
地方编码 | 411502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8-10-09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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